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運城市旅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提高整體防范水平和應急能力,迅速、有效處置各類旅游突發事件,保護旅游者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運城旅游形象,促進全市旅游業安全、有序、健康發展,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旅行社管理條例》
《導游人員管理條例》
《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國家旅游局旅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
《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山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
《山西省旅游條例》
《山西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
1.3 工作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案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責任制,事先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各類旅游安全事件的發生。
?。?)實行統一指揮、分級管理,以基層為主,分工負責,相互密切協作,有效實施旅游安全事件應急救援。
?。?)執行旅游安全事件報告制度,杜絕隱瞞、謊報或拖延不報,認真落實事故“四不放過”原則。
?。?)在當地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以旅游事故發生單位實施自救為主,并與社會援助相結合,依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積極處理善后事宜。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為有效實施旅游安全事件應急救援提供所需一切便利和幫助,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阻撓旅游安全事件的應急救援和處理。
?。?)旅游安全事件發生單位及有關責任人先行承擔各項施救費用,并依法建立和實行旅游安全事件責任追究制度。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運城市行政區域內旅游業突然發生和不可預見的各類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2 組織體系與職責
2.1市旅游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成立運城市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簡稱市旅游應急指揮部)。
總 指 揮:市政府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副秘書長
市公安局局長
運城軍分區參謀長
市外事僑務和文物旅游局局長
武警運城支隊隊長
成 員: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市政府辦公廳分管應急工作負責人
市發改委主任
市經信委主任
市民政局局長
市財政局局長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市住建局局長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市水務局局長
市農委主任
市林業局局長
市文化局局長
市廣播電視臺臺長
市衛生計生委主任
市食藥監局局長
市環保局局長
市質監局局長
市安監局局長
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
運城民航機場管理局局長
市政府新聞辦主任
市臺辦主任
市氣象局局長
運城火車站站長
山西省保險協會運城辦事處主任
運城供電公司經理
運城日報社社長
鹽湖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永濟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芮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聞喜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垣曲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絳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新絳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稷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河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萬榮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臨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夏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平陸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市旅游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省旅游局和市委、市政府關于處置旅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市內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決定啟動、實施、終止應急響應和應急行動;
?。?)研究、解決和處置突發事件中的重大問題,向市政府和省旅游局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情況;
?。?)組織全市旅游突發事件應急培訓和演練;
?。?)負責旅游突發事件信息發布;
?。?)發生涉及旅游的其他重大安全事項時,決定啟動旅游應急響應。
市旅游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并設立專家咨詢組。
2.2 市旅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成及職責
市旅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外事僑務和文物旅游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外事僑務和文物旅游局局長李蘇杰(兼)。
市旅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督查、落實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重大決策的實施;
?。?)匯總和整理信息,及時向市旅游應急指揮部報告,并通報市旅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組織旅游突發事件損害調查和風險評估,分析形勢,提出對策;
?。?)協助、指導縣(市、區)旅游應急領導機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有關單位落實對事發地的支持和幫助措施;
?。?)承辦市旅游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
2.3 市旅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根據市旅游應急指揮部的安排,負責應急新聞報道,做好媒體記者的組織、管理和引導工作。
市政府辦公廳: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旅游安全事故應急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重要設施設備及重點目標的安全保衛工作、交通管制及疏導工作、消防及救援工作;維護當地社會治安秩序,防范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運城軍分區:根據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所屬現役、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協調駐運部隊參加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
武警運城支隊:根據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所屬部隊參與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參與突發事件現場安全保衛、秩序維護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協調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所需物資的保障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
市經信委:負責緊急狀態下醫藥用品的生產組織工作,配合做好醫藥用品的供應;負責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做好旅游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通信應急保障工作,保障應急救援工作的通信暢通。
市民政局:負責組織、協調由于自然災害導致的旅游突發事件中受傷人員或遇難者家屬的臨時生活救助;組織協調旅游突發事件中遇難人員的遺體處置等善后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專項資金及應急救援培訓、演練所需經費的安排、撥付和監督檢查。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為地質災害導致的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持。
市住建局:負責指導風景名勝區安全設施規劃,在風景名勝區設立緊急求援等安全保障設施。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所需的客貨運輸車輛,保障應急救援人員、應急救援物資和必要生活資料運輸;為應急救援車輛提供綠色通道;當事故發生在山區、森林等交通不便地區時,協助事故現場臨時道路的鋪設;參與道路、水路旅游客運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負責應急處置中運輸組織安排的綜合協調工作。
市水務局:負責保障各景區的信息傳遞與暢通,在突發事件處置中調派漁業船舶參加應急搜救工作。
市農委:負責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涉及休閑觀光農業旅游項目的協調工作。
市林業局:負責森林火險及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等情況的監測預警,及時向市旅游應急指揮部提供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在旅游目的地發生森林火災時調派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實施森林火災救援。
市文化局:負責指導協調旅游文化活動和旅游文化場所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市廣播電視臺:負責通過廣播、電視對廣大群眾發布旅游預警信息,進行旅游安全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及時跟蹤報道旅游突發事件發展動態及應急救援進展情況方面的信息。
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協調事發地衛生部門開展旅游突發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并根據需要組派醫療衛生救援隊伍給予技術支持。
市食藥監局:負責對旅游食品中毒的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的鑒定工作。
市外事僑務和文物旅游局:負責綜合協調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制定防范措施;承擔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協調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的涉外(港、澳)協調聯絡工作和提供涉外(港、澳)政策指導;負責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涉及文物與文化遺產工作的指導協調與事故調查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旅游突發事件引發環境污染的應急監測,指導事發地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妥善處置。
市質監局:負責旅游景區景點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和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工作。
市安監局: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旅游相關行業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安全生產專業救援,組織參加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牽頭組織旅游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負責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涉及宗教、民族事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提供宗教、民族政策指導。
運城民航機場管理局:協調有關航空公司組織旅游應急救援物資、設備及傷員的空中運輸。
市政府新聞辦:負責指導和協調旅游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工作。
市臺辦:負責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的涉臺協調聯絡工作和提供涉臺政策指導。
市氣象局:負責監測天氣形勢,及時提供天氣趨勢預測、重要天氣預報等相關信息,根據需要開展現場應急氣象觀測和預報服務。
運城火車站:負責調集、調用鐵路運輸器材,組織實施鐵路運輸;組織鐵路有關單位參與搶排險,保障鐵路運輸暢通。
山西省保險協會運城辦事處: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承保保險公司及時開展對投保的受損財產和傷亡人員的查勘和理賠。
運城供電公司:負責協調組織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電力供應。
運城日報社:負責派出記者及時報道旅游突發事件處置情況;發布相關信息和指揮部公告。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組建縣(市、區)處置旅游突發事件領導機構,建立完善縣(市、區)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制訂縣(市、區)處置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行應急救援和相關善后工作。
2.4 現場各應急工作組組成及職責
現場應急工作組包括搶險救援組、治安警戒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新聞報道組、善后工作組等,負責相關搶險救援及應急保障工作。
?。?)搶險救援組
牽頭部門:市外事僑務和文物旅游局
組成部門:市政府辦公廳、運城軍分區、武警運城支隊、市經信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委、市林業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
職責:負責組織協調現場應急救援的人員、交通、通信和裝備等資源調配,查明旅游突發事件性質、影響范圍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制定應急搶險救援方案,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對旅游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
?。?)治安警戒組
責任部門:市公安局、武警運城支隊
職責:負責旅游突發事件現場治安警戒、人員疏散、秩序維護、交通疏導、社會調查工作,保障應急救援高效有序進行。
?。?)醫療救護組
責任部門:市衛生計生委
職責:負責組織協調旅游突發事件現場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落實對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等措施。
?。?)后勤保障組
牽頭部門:市發改委
組成部門: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市交通運輸局、市環保局、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運城民航機場管理局、市氣象局、運城火車站、運城供電公司。
職責:負責提供應急救援資金、物資及裝備,做好道路、水、電及通信設施搶修和氣象應急保障等工作。
?。?)新聞報道組
牽頭部門:市委宣傳部
組成部門:運城日報社、市政府新聞辦、市文化局、市廣播電視臺。
職責:負責組織協調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新聞報道工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善后工作組
牽頭部門:市外事僑務和文物旅游局、事發地人民政府。
組成部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局、市衛生計生委、市食藥監局、市安監局、市臺辦、山西省保險協會運城辦事處、事發地旅游應急領導機構、事發旅游企事業單位。
職責:負責遇難人員的身份確認和遺體處置、家屬接待以及賠償、撫慰、撫恤、理賠等工作;涉外、港澳及涉臺傷亡人員及家屬的聯絡、撫恤、賠償工作。
2.5 專家咨詢組
專家咨詢組是市旅游應急指揮部的咨詢機構,由安全管理、醫療救治、衛生防疫、交通運輸、工程搶險、公共關系、公共管理、心理干預等專業部門專家組成。負責為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提供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持,必要時參加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6 旅游經營單位突發事件應急職責
各旅游經營單位要根據本單位經營業務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風險成立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制定本單位的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在發生旅游突發事件后立即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在最短時間內將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重點景區景點要組建專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裝備,提高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2.7所轄縣(市、區)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職責
所轄縣(市、區)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指揮、協調、組織應急救援工作,建立和完善旅游應急管理與信息監測責任制,及時上報旅游應急信息,根據應急管理實際或市旅游應急指揮部的要求采取應急措施。市應急響應啟動后,按照市旅游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完成各項應急任務。
3 預防與預警
3.1 危險源監控
各旅游景區及景點負責人要及時關注天氣預報及自然災害預警情況,及時與氣象部門取得聯系獲取準確信息,隨時掌握景區或景點存在的危險隱患。
3.2 預警級別
按照旅游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可控性、緊急程度和影響范圍,可將旅游突發事件預警級別分為四級:特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
?。?)特大事故(Ⅰ級):指一次事件造成旅游者3人以上(含3人)死亡的,或旅游住宿、交通瀏覽、餐飲、娛樂、購物場所的惡性事故影響較大的,或旅客經濟損失在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的。
?。?)重大事故(Ⅱ級):指一次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2人死亡或重傷致殘的,或旅游住宿、交通瀏覽、餐飲、娛樂、購物場所等重大事故,或旅客經濟損失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
?。?)較大事故(Ⅲ級):指一次事件造成旅游者重傷或旅游者經濟損失在1萬元(含1萬元)至10萬元的。
?。?)一般事故(Ⅳ級):指一次事件造成旅游者輕傷或游客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的。
3.3 預警信息系統
3.3.1 接警
市、縣(市、區)旅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分別設立接警中心并公布值班電話。
3.3.2 預警信息通報
運城市交通、氣象、國土資源、林業、衛生計生等有關單位在發布交通、氣象、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預警信息時,應及時向市旅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報。
3.4 預警行動
市旅游應急指揮部定期分析、研究可能導致的安全生產事故信息,研究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采取針對性措施預防事故的發生。
3.5 信息報告與處置
市旅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警后,應立即進行險情確認,及時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事故嚴重時,應當在1小時內將報警信息上報上級旅游應急領導機構。市旅游應急指揮部要組織專家組結合實際情況對報警信息進行風險評估。
市旅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收到市交通、氣象、國土資源、林業、衛生計生等單位提供的預警預報信息后,組織專家組成員,結合預警縣(市、區)的情況,對預警信息進行風險評估。
3.6 預警發布
?。?)旅游突發事件的預警由市外事僑務和文物旅游局發布。
?。?)預警發布的內容包括:級別、區域或場所、時間、影響估計及應對措施等。
3.7 預警解除
?。?)旅游突發事件預警公告、調整和解除可以通過報紙、廣播、電視、通信網絡等公共媒體發布,對特殊人群、特殊場所應當采取針對性的告知方式,必要時要對旅行社、旅游星級飯店、旅游景點等旅游企事業單位的員工和本企業接待的相關游客逐人通知。
?。?)根據有關情況證明旅游突發事件不會發生后,應當宣布解除預警,并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4 應急響應與處置程序
4.1 應急響應分級
旅游突發事件按旅游者傷亡程度與受困人數分為特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
?。?)特大事故(Ⅰ級):指一次事件造成旅游者3人以上(含3人)死亡的,或旅游住宿、交通瀏覽、餐飲、娛樂、購物場所的惡性事故影響較大的,或旅客經濟損失在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的。
?。?)重大事故(Ⅱ級):指一次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2人死亡或重傷致殘的,或旅游住宿、交通瀏覽、餐飲、娛樂、購物場所等重大事故,或旅客經濟損失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
?。?)較大事故(Ⅲ級):指一次事件造成旅游者重傷或旅游者經濟損失在1萬元(含1萬元)至10萬元的。
?。?)一般事故(Ⅳ級):指一次事件造成旅游者輕傷或游客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的。
4.2 應急響應程序
4.2.1 指揮與協調
市旅游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協調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應急救援,指導事發地人民政府進行應急救援,協調事發地相鄰縣(市、區)人民政府配合、支援應急救援工作。
4.2.2 應急響應行動
4.2.2.1特大(Ⅰ級)和重大(Ⅱ級)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
一旦發生特大和重大旅游突發事件,市旅游應急指揮部應當立即啟動當地應急預案,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可控性采取以下處置措施:
?。?)及時與事發地旅游應急機構建立聯系,保持信息通暢,協調有關單位立即采取相應應急措施。
?。?)必要時派出工作組和有關單位負責人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和督察。
?。?)調集處置力量和搶救救援物資。
?。?)及時向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
4.2.2.2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
發生較大和一般旅游突發事件,應在市旅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指揮下啟動相應處置方案進行處置。旅游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縣(市、區)旅游應急機構和主要領導應趕赴現場,指揮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發展,努力減少損失。同時組織力量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進行評估,并立即向市旅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市旅游應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指導相關縣(市、區)旅游應急機構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開展自救互救。
?。?)緊急調配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妥善處置受影響游客。
?。?)對現場實施動態檢測,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向公眾發布危險或避險警告。
?。?)及時通報事件影響或可能影響的其他縣(市、區)應急機構。
?。?)其他必要的處置措施。
4.2.3 旅游突發事件處置程序
4.2.3.1 發生旅游交通事故后,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現場人員應當及時撥打緊急救援電話上報所在單位,單位應當及時報告歸口旅游管理部門或旅游應急機構。
?。?)會同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嚴格保護現場。
?。?)協同有關單位進行搶救、調查、妥善安置受影響游客,穩定情緒、控制事態。
?。?)單位負責人應及時趕赴現場處理事故,及時將處置的有關情況向歸口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及旅游應急機構報告,做好善后處理事宜。
4.2.3.2 發生旅游食品中毒事件時,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立即撥打救護電話,將患者送往就近或指定醫院就醫。
?。?)1小時內應向食品監督和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同時向歸口旅游行政部門或旅游應急機構報告。
?。?)根據食品監督部門對事故原因的判斷配合做好事故調查、取證、處置、控制和評價工作。
4.2.3.3 發生旅游火災事故時,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立即撥打電話報警,并組織疏散游客。
?。?)利用就近消防設施進行滅火。
?。?)保護現場,配合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4.2.3.4 發生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時,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組織游客快速撤離到安全地帶。
?。?)撥打救援電話。
?。?)在救護人員到來之前,察看實際情況,盡力采取自救措施。
4.2.3.5 處理外國旅游者重大傷亡事故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立即通過外事管理部門通知有關省駐華使館和組團單位。
?。?)為前來了解、處理事故的外國使領館人員和組團單位及傷亡者家屬提供方便。
?。?)與有關單位協調,為國際救援組織前來參與對在國外投保的旅游者(團)的傷亡處理提供方便。
?。?)對在華死亡的外國旅游者嚴格按照外交部《外國人在華死亡后的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對外國旅游者的賠償,按照省有關保險規定妥善處理。
4.3 應急結束
當旅游突發事件已經得到有效控制,受傷人員基本得到救治時,市旅游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
5 信息發布
旅游突發事件信息發布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市旅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政府新聞辦等有關單位,按照《運城市突發事件新聞報道應急預案》和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6 后期處置
6.1 善后處置
市旅游應急指揮部根據旅游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損失提出善后處理意見,并上報市人民政府。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協調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恢復正常旅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6.2 事件調查與事故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后,運城市旅游應急指揮部協同有關單位應對旅游突發事件進行調查,撰寫事故調查報告,上報市人民政府。屬于安全生產責任的旅游突發事件由市安監局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事件調查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
?。?)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事件結論。
?。?)經驗、教訓和安全改進建議。
?。?)必要的附件。
要認真總結事故經驗教訓,執行“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單位及事故責任人進行安全教育。
7 應急保障措施
7.1 通信與信息保障
市旅游應急指揮部與成員單位要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通訊設施系統,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通信暢通。要保證各單位之間聯系暢通及信息資源共享。各項應急救援有關重要信息和變更信息情況及時上報市旅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7.2 應急隊伍保障
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搶險隊伍依托武警、公安等有關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各級旅游應急領導機構和旅游企事業單位要與救援隊伍建立聯動機制,確保應急救援響應及時??h(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單位應當為專業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
7.3 物資裝備保障
縣(市、區)旅游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掌握本地應急救援物資裝備情況,在事故狀態下,能快速提供和調配現場應急救援所需資源,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實施。
7.4 應急經費保障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單位應根據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需要,統籌安排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專項資金和應急培訓、演練所需經費,各級財政部門要納入財政預算。
7.5 其他保障
對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醫療衛生、治安維護、社會動員、緊急避難場所等保障的,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單位應積極履行職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8 宣傳、培訓與演練
8.1 宣傳
各級旅游應急指揮部和成員單位應加強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宣傳教育,增強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8.2 培訓
各級旅游應急指揮部和成員單位要組織對處置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學習和培訓,加強應急救援技術的研討和交流,提高應急處置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知識水平。
8.3 演練
市旅游應急指揮部每年協調組織一次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加強和完善各成員單位的協調配合工作。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8.4 監督檢查
市外事僑務和文物旅游局對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9 獎懲
9.1 獎勵
對于在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9.2 責任追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旅游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處置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 附則
10.1 術語和定義
旅游突發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旅游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旅游者:本預案所稱旅游者,是指由具有相關資質并經有關部門許可、登記成立的旅行社組織、接待的國內外游客。
旅游者被困:指由于旅游突發事件而導致的可能危及旅游者生命安全的狀況。
10.2 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上報運城市安監局,同時下發至各縣(市、區)旅游局。
10.3 應急預案維護與更新
市旅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的要求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市外事僑務和文物旅游局負責預案管理和預案修訂完善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10.4 應急預案制訂
本預案由運城市外事僑務和文物旅游局制訂,解釋權歸運城市外事僑務和文物旅游局。
10.5 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